72歲的魏女士患“乳腺癌”已三年了,在上海經過手術、化療和放療,承受了巨大的病痛,后來又發展為全身酸痛,整日臥床不起,用止痛劑也無濟于事。
后老人經人介紹到江蘇省江原醫院核醫學科做全身骨顯像檢查,結果發現她已經多發性骨轉移,醫師們為她擬定了治療方案——進行核素治療。治療一周后,患者疼痛明顯減輕,漸漸不需要再用止痛劑,還能下床活動,家人認為這是出現了奇跡。半年后,魏女士又接受了第二療程治療,病情基本穩定。
放射性核素治療是放療的一種手段(內放療),轉移的骨腫瘤對某些核素具有較強的選擇性吸收的能力,故核素進入人體后,在骨腫瘤內形成聚積并使骨腫瘤自身受到內照射,在電離輻射的損傷作用下使骨腫瘤組織受到破壞或被抑制生長而達到治療的目的。江原醫院自九十年代初開始,利用核醫學的優勢,開展放射性核素治療腫瘤骨轉移,受到患者的歡迎。
患者在治療時,從靜脈注射一定量的藥物,作用可維持3-6個月,此法簡單,無創傷、無痛苦,不需住院。核素注射后對人體有無損害?與化學療法相比,核素注射后沒有化療所出現的禿發、惡心、嘔吐、意外出血等毒副反應,個別患者會出現暫時性血相減少,只要處理得當,不會影響繼續用藥。有的患者擔心用放射性藥物,會不會引起放射病,這種顧慮是完全不必要的,臨床治療的安全劑量中是不可能發生放射病的。